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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低碳城市,打造最佳人居“天堂”

发布时间:2019-07-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十二五”时期是苏州市在巩固全面小康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向更好更快建设“三区三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建设低碳型城市,已成为苏州市转型升级的重要命题。在全球环境危机和中国能源紧张的宏观背景下,建设低炭城市,实现苏州市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正是对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最具体、最有力的实践。
    低碳城市是一个系统集成的总体,由低碳产业、低碳能源、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消费、碳捕获与封存技术,以及低碳管理与制度七个方面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其中低碳建筑、低碳交通、低碳产业、低碳消费是低碳城市主要的外在表现形式,低碳能源是核心,直接决定了低碳城市的发展水平。低碳管理和机制、碳捕获与封存分别从机制和技术角度创造低碳城市发展的社会、法律环境及技术解决途径。苏州市的低碳城市建设实践应在七个方面同时展开。
    一、构建低碳产业经济主体
    城市低碳产业发展,一是要不断优化、升级产业结构,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低碳产业。二是在现有产业体系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采用各种工程、科技手段降低碳排放。
    苏州市构建低碳产业经济主体,优化、升级产业结构是关键。2010年,苏州市第三产业生产总值3719.31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40.56%,结构以金融、房地产、商业服务为核心,现代服务业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苏州市应抓住国际服务业加快转移等机遇,鼓励促进制造业分离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与制造业良性互动的金融、现代物流、商务服务、软件与服务外包、科技和信息服务等产业,做大做强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中资、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在苏设立地区总部、分支机构,积极发展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和创业投资,把苏州打造成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互补的功能性金融中心。依托苏州港等物流枢纽,发挥综合保税区、保税港区、出口加工区和“港区联动”等优势,发展第三方物流、航运交易、船舶管理等物流航运服务,推动产业链向高端环节延伸。积极发展电信增值、互联网服务、卫星应用等信息服务,以及咨询、会计、法律等专业服务,推进新兴服务业规模化。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向总集成、总承包和研发设计、品牌经营等转型,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服务业集聚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重工业发展在城市经济发展的一定时期内起着主导作用,因此,苏州市应及时优化产业结构,将碳密集产业和高能耗项目逐步向外转移或者淘汰,提高高碳产业准入的市场门槛并积极发展低碳产业。在现有第二产业体系中,以工程技术,以科技手段,以先进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
    二、培育城市低碳能源
    苏州市低碳能源尚未有实质性的开发。培育发展低碳能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城市现行能源供应网络中,通过改进工业过程、优化能源使用、整合高级发电技术,将碳捕获与存储融合到工业生产过程等系列技术手段,改善能源开发、生产、输送、转化和利用过程中的效率并且减少能源消耗,降低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能源供应中的碳含量,减少能源使用中的碳排放;二是发展可再生能源、绿色能源,如风能、太阳能、核能、海洋能等,代替化石能源,使苏州市能源结构多元化,逐步向低碳化,无碳化方向转变。三是集中研发和应用一批核心低碳技术和新型低碳材料,如利用纳米科学与纳米材料革新可再生能源材料与反应装置。目前世界比较先进的可再生能源应用所涉及的功能性纳米材料,如太阳能电池的光催化、分解水制氢、经济有效贮氢、新一代燃料电池薄膜与玻璃纳米结构材料等,这些纳米材料在太阳能、清洁煤、地热能输送,以及未来基于氢能的交通运输方面将会引起重大突破。另一类就是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液体燃料等技术的突破,涉及糖类和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向燃料和化学产品的微生物转化。
    苏州市要在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到20%的发展目标,必须从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战略、能源产业化法规及制度建设方面着手。
    首先,从城市发展战略上,瞄准未来世界能源技术革命的方向,把可再生能源发展作为苏州市增加能源供给的重点领域,坚持开发与应用并举,使苏州市成为国内重要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之一。
    其次,从可再生能源产业化的角度,改变传统燃煤为核心的产业链,使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垃圾发电等可再生能源装备真正成为苏州市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围绕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系统化的产业循环。实践上分层次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包括国家级可再生能源产业园区、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新型社区、具有历史文化遗产的工业建筑改造示范区、大型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项目。
    第三,在法规建设及政策保障上,逐渐完善可再生能源地方立法,完善技术措施,形成完备的市场机制,推动新建建筑屋顶太阳能利用的全面普及。
    在当前投资引导趋向上,可再生能源作为未来投资及拉动经济的增长点,如何合理地引导民间资本进行投资,把传统经济学上对实物的投资引导到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轨道上去,使其所产生的受益远远大于目前对股市与房市的投资受益,这对于苏州市可再生能源未来健康、稳定及快速发展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产业化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
    三、发展城市低碳建筑
    目前,苏州市已有一定比例的绿色、环保概念建筑,为发展城市低碳建筑打下一定基础。发展城市低碳建筑,应在城市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规划、设计、建造、运营、拆除、再利用),通过高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降低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具体来讲,在建筑设计上引入低碳理念,如充分利用太阳能、合理设计通风和采光系统、选用节能型取暖和制冷系统等。在运行过程中,倡导空间的低碳装饰、节能使用,从各个环节上做到“节能减排”。同时,低碳建筑要求建筑企业启动工程前须提交相关报告,公布能耗、排放标准,以及设备、材料是否节能环保、绿化如何等等,使碳排放成为政府招标、市民买房考虑因素之一。另外,政府管理者应将公共设施逐渐转换为节能的示范建筑,并由此进一步推广至商业、企业建筑和普通民居等。
    (一)开发模式生态化
    首先,强化生态化的开发模式,应用最新生态开发技术来达到生态住宅的理想目标。按照建筑节能目标及要求,到2020年新建筑的节能率相对于2007年要实现降低50%的目标。以苏州市每年1800多万平方米的住宅开发量来讲,单位居住面积的电能标准控制在年15kwh以下,单位居住面积二氧化碳排放量要控制到年19kg以下。
    其次,在建筑产品开发建造中,应加强节能材料的使用,增强冬季建筑保温措施,并满足夏季隔热及遮阳的要求;在居住区建设中,应逐步实现绿色化,加强环境整治力度,住区环境的改善有助于改善微气候条件,将为减少夏季能耗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在住宅的设计管理中,应逐步开展居住建筑的绿色评估体系及绿色标签制度,对于节能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时可进行容积率补偿,减免税收及配套费等措施。
    第三,加强地下空间建设,结合城市地下物流系统,形成地上地下建筑及交通一体化系统,既有利于节能减排,同时又有利于二氧化碳的收集。
    (二)建筑使用低碳化
    首先,生活方式低碳化在于建筑使用中节能,在生活模式和消费观念上进行积极引导,使人对舒适性需求的满足与建筑使用中的节能减排结合起来,对冬夏季室内温度进行控制与调节,尤其是在公共建筑中,使人的舒适性与节能需求达到综合平衡。例如,如果夏天把空调设定温度调高1℃,并不影响人的舒适性,然而仅此一项,全市210万户家庭每天可减少约10万kw左右的用电负荷;如果每天将白天不用的电器插头全部拔掉,全市可再减少3.5万kw左右的用电负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国家对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这些措施的实施从法规规范的角度对低碳生活进行限制。
    其次,在家用电器产品的使用上,鼓励居民利用高效空调、照明及节能家电。苏州市近期在家电产品使用上推行以旧换新及购买节能家电进行消费者补贴政策,推广节能家电,从政策上保障了节能家电的普及。从对建筑及家用电器的态度上,改变习惯及思维方式,从传统上对产品的拥有转向以使用为目标,对财富的衡量以福利为标准,而非对物品拥有的多少;同时调整生活能源消费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在生活消费中的比例,利用太阳能、风能、地冷及地热等可再生清洁能源。
第三,在建筑设计理念上结合气候进行设计,减少建筑运行过程中对电能的消耗,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摆脱传统上单一化的设计方法及纯粹美学上的思维方式,使碳汇作为建筑立面造型及平面构成的手段,客观分析不同类型绿化及植被的吸碳能力。
    (三)建筑节能法规化
    制定新的符合当前需求的建筑规范,从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上,合理规划城市供能及供电方式,统筹供能系统,加大热电联产基础设施建设。从政策法规上形成调整用能单位的外部强制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的《节能法》配套法规、标准体系,并将能耗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标价和年度考核休系。尽快制定节能项目和产品的税收减免政策、节能投资优惠政策,支持节能基建、技术改革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示范推广,逐步从全方位多角度推动绿色建筑的推广,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进行。
    四、营造城市低碳交通体系
    城市交通工具是温室气体主要排放者,发展低碳交通是低碳城市的主要方向之一。苏州市应根据自身特点,发展符合自身内在要求的城市低碳交通体系。
    (一)鼓励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和快速轨道交通系统
    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和快速轨道交通系统是低碳交通的标志。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方案,苏州市将在2020年前规划建设5条轨道交通线路,大、小规模总里程为148-180公里;2050年前,苏州市将规划建成9条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总里程(含延伸段总长)380公里,中心城区规模265公里,设站181座,换乘车站37座。全市公共交通客运总量占全市居民出行总量的比重达到27%。苏州市建设城市低碳交通体系,应坚持“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建设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实现轨道交通承担公共交通客运量50%以上。
    (二)大力发展以步行和自行车为主的慢速交通系统
    在城市社区、街道、商业中心等小地域空间内建成发达的短距离道路体系,为居民便捷出行、到达提供方便。构建完善的自行车道和步行道,建立非机动车出行优先的交通规制,鼓励自行车出行和步行;设计绿色人行步道,创造复合完善功能的道路空间,吸引公众选择步行;推行安静街区,塑造便捷换乘系统。
    (三)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业,倡导城市交通低碳化
    发展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氢气动力车、生物乙醇燃料汽车、太阳能汽车等低碳排放的交通工具,以实现城市交通运行的目标。
    根据苏州市城市特点,参考国内外相关经验和标准要求,制定汽车发展数量的控制标准,对汽车总量进行适当控制,限制高污染、高排量汽车,减少氮氧化物及细颗粒物污染;强化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加强机动车辆的年检和动态抽检,对年检达标的机动车加贴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对年检和路检不达标的机动车,强制安装排气净化装置,经治理达标后方可上路行驶;严格执行新车排放标准,对新车排放进行控制。
    目前,苏州市新能源交通工具基本空白,未来苏州市应通过加大研发投入,财政补贴等手段鼓励、支持城市建设较高比例的低碳、无碳交通工具体系。
    (四)营造宜人化的城市环境
    宜人化城市环境氛围的营造增加人步行上下班及购物在总出行中的比重。据统计,苏州市常住人口各种交通方式出行比例中,步行在30分钟以内的出行率占到总步行出行的80%。由此,城市规划设计中可以30分钟步行出行空间为界限,形成居住、购物及工作的社区组团。区域内,通过道路铺装、小品塑造及绿化装点改善步行空间,加强城市空间的环境品质,减小机动车及各种道路噪声干扰的强度,加强城市开敝空间及便民步道的建设,增加同时间、同距离下人们出行选择步行的可能性。建立以人为本的城市交通理念和公平、公正的和谐环境。
    五、倡导城市居民低碳消费
    在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前提下,倡导居民在生活、交通和服务业中采用新的低能耗、低排放的消费方式,将对苏州市构建低碳城市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鉴于公众对气候变化的知识还知之不多、知之不深,应首先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政策激励,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的认知和低碳意识,逐步达成关注低碳消费行为和模式的共识,进而采取联合行动,共同抵御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居民消费习惯的培养和转变,其根本在于观念的转变和营造社会低碳环境。要推进生活方式低碳化,需倡导人们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用等方面,从传统的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推广节能灯,采用LED绿色照明,逐步淘汰白炽灯,实现照明节能;购买节能家电,如节能空调、节能冰箱、节能洗衣机、节能电脑等,实现家电节能;其他低碳生活方式包括购物尽量不用塑料袋、有效回收利用生活物品、购物前先算碳排放、提倡一水多用、电器关闭不待机、拒绝一次性用品、不必要时不开车等。通过调整居住方式,提倡居住低碳建筑和公共住宅。对于办公楼、宾馆、商场等大型商业建筑,公开其能源消耗情况,进行能源审计,提高大型建筑能效。在各类楼宇安装新型空气循环系统,空调使用发电、炼钢及其他资源循环过程中产生的余热或太阳能作为动力来源,室内温度严格按照冬天20℃、夏天28℃摄氏度的规定设定;教育部门要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及低碳城市建设内容渗透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中,从小培养儿童青少年的节约、环保和低碳意识;社区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低碳宣传,广泛宣传建设低碳城市的重要性、紧迫性。
    六、研发碳捕获与封存技术
    以科技创新推进科技进步是解决日益严重的生态环境和资源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目前碳捕获和封存技术已有一定发展。城市通过现代科技和增加碳汇抵消短期内无法避免的化石能源燃烧所排放的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收集封存是目前国际上大规模减少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的重要手段,即把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进行收集,并将其安全地存储于地质结构层中,从而减少其排放。增加碳汇,“碳汇”是指自然界中碳的寄存体,森林植被是地球上存在的巨大的碳汇。因而植树造林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生物固碳、扩大碳汇、减缓温室效应、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最经济和最有效途径之一。通过回收利用二氧化碳作为新碳源,即通过化学、光学、电学、生物化学等全新的技术将二氧化碳转化为各种有用物质。目前,二氧化碳在轻工业、机械工业主要应用在饮料、焊接、铸造、低温萃取、金属加工、金属切削、冷处理、激光、医疗、食品保藏等方面。同时,需要开发二氧化碳的化学合成工业,比较成熟的技术如用二氧化碳制造水杨酸、与氨气反应合成尿素等。
    (一)加强自然碳汇
    充分发挥碳汇潜力。通过土地利用调整和绿化措施将大气温室气体储存于生物碳库,也是一种积极有效的途径。在加强绿化措施增加自然碳汇能力上,苏州市今后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社区规划理念进一步增加街角、公园、沿江、道路绿化建设,沿城市周边外围地带设置一定规模的防风林,保护现有沼泽地,从苏州市整个城市范围内尽可能做到生态平衡。
    1、优化绿地系统结构,实现绿地无盲区覆盖
    构建合理绿地空间分布格局,形成绿地公园以点带面,河道、公路绿化带为骨架的绿地体系。根据现状绿地格局,在部分空白区增建城市公园,对现有道路、河道绿色廊道加强生态建设。
    2、推广多种绿化形式,扩大城市绿色空间
    合理构建屋顶绿化格局,扩大城市绿色空间和绿色面积, 规划近期苏州市屋顶绿化比例20%,规划远期达到50%;推广阳台绿化,主要路段沿街建筑的廊式阳台、开放式阳台和窗台试行,然后采取分片推广,有效引导,适当扶持的政策,为“阳台绿化”创造有利条件,广泛发动,使之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发挥墙面绿化占地面积少、绿化覆盖面积大优势,根据居住区的自然条件、墙面材料、墙面朝向和建筑高度等选择适宜的植物材料,实施墙面绿化。
    3、丰富绿地群落结构,提高绿地生态功能
    构筑适地适生植物体系,突破现在的园林植物(园林树木、观赏植物)的范围,重视当地本乡本土的植物资源,注重当地野生植物的引种驯化和开发利用,形成良性循环的自然与人工群落系统;注重植物配置的多样性,根据不同绿化地点合理控制乔灌草比例,提高单位绿地面积的绿量,增强绿地综合生态服务能力;对缺乏林木的广场、公园、绿岛等限期改造,使得乔木树种每100平方米大于3株;根据不同功能分区,恢复完善绿地生态系统,重点培育发挥不同生态功能,比如结合大气污染物浓度分布、工业区的类型和分布,提高植被空气净化能力;在大的交通干线两侧设置由乔木—灌木—花草组成的立体绿化带,合理设置噪声隔离带;通过环境治理、生态保育等措施,逐步恢复林地、河流湖泊的生态系统,提高生物多样性,使其发挥正常的固碳和释氧功能。
    (二)提高碳捕捉能力
    在碳捕捉上,可结合火电发电厂等城市大型碳源发展电力与碳捕捉联产机制。虽然碳捕捉存在运输、储存、收集等技术上的一系列问题,深海储存或注入岩石存在泄漏的可能。然而,随着GICC发电技术水平的提高,碳封存有了技术上的保证及实践的可能性。
    (三)充分利用固碳技术
    1、利用海藻固碳技术
    一种非常简便的碳汇措施或者碳捕捉措施是利用微体海藻储存二氧化碳,海藻作为微生物能够吸收固化二氧化碳,并可以廉价获得。未来利用海藻吸收二氧化碳将形成产业化发展态势,进而成为未来低碳城市发展中新的经济增长点。
    2、利用建筑材料固碳技术
    目前,英国诺丁汉大学正在进行一项固碳研究,具体是利用一种硅材料作为胶粘剂,把二氧化碳从气态转化为地质学上的矿物硅酸盐,从外观上看来如同岩石或砖块,可以用作建筑材料,其中40%的重量为固态二氧化碳,经计算,其所固化二氧化碳的体积仅相当于储存相当重量二氧化碳,而需要的气态空间的1/1500,30块类似砖块所固化的碳相当于一辆小汽车行驶lkm距离所排放的碳。
    七、建立低碳管理与制度体系
    建立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制定有序发展低碳城市的相关政策。走低碳发展道路,制度创新是关键保障因素。鉴于低碳城市目标的多元化和模式的多样性,苏州市应该出台相关的指导性意见,进行宏观政策引导,规范低碳城市的内涵、模式、发展方向和评价指标体系;借鉴国外低碳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推动苏州市的低碳城市有序健康地发展;优先制定低碳发展专项规划,选择典型区域和重点行业进行低碳经济试点工作;在条件相对成熟时创建低碳市场,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制定财税鼓励政策,结合整个税收体制改革,统筹考虑能源、环境与碳排放的税种和税率。
    低碳发展的管理创新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组织专家仔细核算苏州市的“碳足迹”(碳排放清单)。其次,应将发展低碳经济纳入苏州市政府规划,制定出低碳经济的行动方案和行动路线图,与全市的“发展规划”、“能源规划”、“循环经济规划”和“节能减排规划”相衔接,形成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低碳城市发展蓝图。第三,应突出主要工业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发展责任,尤其对重点高能耗行业,要进一步制定出分阶段节能减排的实施目标和措施,着力解决影响低碳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第四,注重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和公众等各类主体的积极性,形成推进低碳城市发展的整体合力。在每个企业、每个部门和每个家庭,可推行简易的碳排放核计表,将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理念贯彻到每个国民的心中。第五,从约束和激励两个方面建立法律制度,在强化法律约束力的同时,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激励政策,支持和推动企业、公众大力发展低碳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