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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森:创新,是振兴实体经济的核心

发布时间:2019-07-1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16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振兴实体经济,要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省委书记李强参加苏州代表团审议时,要求苏州真正把创新作为引领转型的主动力,对苏州提出“创新四问”。近日,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召开,陈林森主委发表了自己对于创新的见解。

    陈林森(九三学社苏州市委主委、苏州大学高技术产业研究院院长、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在,即使是再普通不过的老百姓都已经能从身边的种种变化感受到苏州的经济到了一个关键时期。而政协委员们则身体力行,多了一份冷静的思考。
作为一名市政协委员,苏大维格董事长陈林森这次带来了一份提案,在接受记者的专访时,这份提案也无疑成为了他的重点。据陈林森介绍,他这次的提案的主题是建议推进“民营官助”新型科研机构建设,为“创新”提供一个整体化的体系。

    “从我个人理解来看,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就是创新驱动。”陈林森表示,目前在创新方面,特别是研究机构这个创新载体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目前我市不少科研机构鲜有原创性成果的产业化,对我市转型升级的支撑力度不够。”

    在陈林森看来,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机制是关键,“人才和机制则是创新的两个基本要素,但是显然目前创新的机制还需要改善。”他认为,目前技术研究机构依然以国资为主,受制于体制机制和国资管理的制约,国有载体的组织模式、利益驱动机制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追求短平快的目标,导致评价体系碎片化,“打个比方,比如现在要做一个杯子,在目前的机制下,每个研究人员只做杯子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做得很好,但却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杯子,无法与产业很好地对接进行转化,也很难支撑苏州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

    因此,陈林森表示,当前需要打造创新驱动的新商业模式,从而推进原创性成果产业化和产业可持续发展,而推进“民营官助”新型创新机构建设,引入竞争机制和商业模式,则是一条有效的途径。
具体来看,陈林森认为,首先可以在若干领域设立“民营官助”的非营利创新机构,资金来源主要是民间投资,研究机构中投入是非营利性的,以形成知识产权和原创性成果为目标,研究机构再以知识产权和成果入股,设立新企业,引进新投资,推进成果转化,形成良性循环。

    “该类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是具有社会性的,可以涉及公共需求,可以直接对接国家需求,因此,需要政府财政资金予以一定比例的启动建设经费补贴,并纳入常规资助对象管理。”陈林森表示,在德国和美国都有这种机制的创新机构。“创新不是一个科学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

    陈林森表示,如果能建立一个长期的机制保障,苏大维格有人力,也有条件,愿意“身先士卒”,为“创新驱动”添砖加瓦。